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 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 , 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 需求, 现组织 意向供应商对本次 机械设备租赁 需求进行竞价 租赁 ,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木兰 分公司 )
1.2 采购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项目)——机械租赁招标
1.3 项目 采购 编号 : SR-LA1000-202407-00054 -JXZL-001
1. 4 租赁 内容:
序号 | 机械 名称 | 规格型号 | 时间 (台班) | 单位 | 数量 | 控制 单价 含税 (元) | 租赁 预算 含税 (元) | 备注 |
1 | 大钩机 租赁 | 小松 320 | 60 | 台 | 4 | 1450.00 | 348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2 | 大钩机 租赁 | 小松 220 | 50 | 台 | 2 | 1250.00 | 125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3 | 小钩机 租赁 | 小松 75 | 50 | 台 | 4 | 1000.00 | 200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4 | 铲车 租赁 | 山东临工 50 | 60 | 台 | 2 | 1350.00 | 162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5 | 铲车 租赁 | 山东临工 30 | 75 | 台 | 2 | 1000.00 | 150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6 | 翻斗车 租赁 | 解放 J8 | 60 | 台 | 15 | 1600.00 | 1440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7 | 翻斗车 租赁 | 解放 J6 | 50 | 台 | 18 | 1400.00 | 1260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8 | 翻斗车 租赁 | 5T | 45 | 台 | 12 | 1250.00 | 6750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9 | 压路机 租赁 | 18T | 55 | 台 | 1 | 1100.00 | 60500.00 | 台班费中含所有油料及司机 |
合计 | 4420500.00 |
注: 1、合同约定租赁费包含所有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所有油料及机械手费用,机械手需要持有相关机械操作证。
2、所租赁机械设备按每日实际使用时间进行台班计算,乙方所报价格应充分考虑因施工条件及施工进度限制,所租赁机械设备不能进行连续施工作业,要求乙方要无条件配合,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做到随时使用随时到达指定地点。
3、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机械设备,施工现场不进行施工作业期间,不予计算台班费,乙方机械设备可自行调配,进出场费不进行单独计算。
1.5 租赁 期: 供应商中标,且签订合同后 10日内开始租赁。
1.6 租赁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木兰县
1.7结算 及付款 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按照建设单位回款周期支付(承租方应考虑在建设单位未拨付款项期间垫付机械费周期事宜)。
在支付租赁费用时,租赁商应先提交发票和机械台班用时确认单,经招标方确认后,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租赁商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一般情况,每月按机械台班用时确认单计算机械台班总数量,按 100%拨付租赁费用 。
租赁款 支付前 承租方 须提供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租方 须确保其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需用方 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 承租方 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 承租方 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根据需用方上游资金回款情况视情况进行付款,付款前承租方需要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需用方收到发票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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