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邯经审批字【2024】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经开区财政出资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检验试验服务;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共涉及荀子大街、联城路、赵王大街等19条道路、苏黄路(和谐大街西侧)滏阳河桥涵、月爱湖水闸及高速西明渠工程。其中:雨水管网约45870米、污水管网约28119米、高速西明渠500米、新建雨水泵站4座、桥涵1座,水闸1座。项目总投资73304.75万元; 2.1.4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经开区财政出资建设;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招标范围: 根据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对本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所有需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验收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2 08:30:00 至 2024-05-17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刘丽珊0310-806694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王洋13933160955)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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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丽珊 | 联系人: | 王洋 |
电话: | 0310-8066944 | 电话: | 0311-869688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zx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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