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检验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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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716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检验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检验试验服务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邯经审批字【2024】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经开区财政出资建设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检验试验服务;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项目,共涉及荀子大街、联城路、赵王大街等19条道路、苏黄路(和谐大街西侧)滏阳河桥涵、月爱湖水闸及高速西明渠工程。其中:雨水管网约45870米、污水管网约28119米、高速西明渠500米、新建雨水泵站4座、桥涵1座,水闸1座。项目总投资73304.75万元;2.1.4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经开区财政出资建设;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2.1.6质量标准:合格。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2 08:30 至 2024-05-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刘丽珊0310-806694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王洋13933160955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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