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名称 | 宁安市沙兰镇闫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址 | 宁安市沙兰镇闫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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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明 |
企业性质 | 项目周期 | 3天 |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类别: 自筹 金额: 3500 |
预算价格 | 3500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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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供应方条件 | 供应商资质要求:4.1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2 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其他描述 | 详细的服务需求,:供应商需使用挖掘机对闫家村新立屯北大桥桥南侧进行清淤挖渠疏通,全长:100延长米。宽:5米,深:1.5米的1条河道进行清淤护堤并对该村临河冲毁的田地进行治理,将河道内淤泥及淤砂清理至河道两侧并加高加固河道护堤,多余淤砂堆放至护堤两侧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使河道达到过流能力,满足雨季防洪标准。每天工作不低于 10 小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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