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安县半塔镇北涧村、张山镇(仰山村、长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来安县半塔镇北涧村、张山镇(仰山村、长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312-004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汤雷鸣 0550-25225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金域华府4栋170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荘金月 153756031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叁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 小写:37848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徐江 | |
证书名称 |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JLG2013340063 | ||
工期(日历天) | 2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1、滁州市清流河乌衣老街段治理工程监理(二次),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29日 2、枞阳县新少三大联圩新丰站、唐山联圩混合圩站及许团圩站拆扩建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蚌埠市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叁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 小写:37848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苏跃 | |
证书名称 |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JLG2013340322 | ||
工期(日历天) | 2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1、萧县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9日 2、怀远县黑河工程、芡河市界~兰桥段工程、芡河兰桥~芡河防洪闸段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监理,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22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叁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 小写:37848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宋宝山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210008379 | ||
工期(日历天) | 2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1、濉溪县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8月25日 2、宿州市埇桥区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1 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20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8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6000元;专家评审费38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金域华府4栋1707室,联系人:荘金月,联系电话:1537560315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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