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门镇、民主镇。 ;
2.2 工程规模: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治理范围位于石门镇、民主镇境内,防洪标准采用护岸10年一遇洪水、镇区20年一遇洪水,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综合治理河长7800米,新建防洪堤(护岸)及老堤加固加高9000余米,并配套建设排水涵管、堤顶道路、下河梯步等附属建筑物。 ;
2.3 项目投资总额:100000000元;
2.4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约300万元
2.5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标段编号:E6109253546i4w5gycou001;标段类型: 勘察设计 ;
2.7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初步设计报告与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施工阶段后续服务。 ;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资 质 ,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且具有类似防洪工程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近3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4级及以上堤防工程、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全过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跟踪服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1个及以上防洪工程的设计主持经历,且参与过2个及以上防洪工程的设计经验。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 勘察设计 的能力。
3.2 标段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与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由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投标单位应具备上述3.1条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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