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颊河大名县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稳及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SG-WZCG-082(2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颊河大名县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稳及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A00308)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马颊河大名县段治理工程沿岸涉及大名县西付集乡、埝头乡和束馆镇3个乡镇,97个村(其中14个是贫困村),人口12.1296万人,耕地面积28.121万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对于保护人口小于20万人,耕地面积小于30万亩,防洪标准宜采用10~20年。本工程通过对堤防加高、培厚的措施使堤防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堤防恢复总长度25.979km;修建本次恢复堤防段涉及到8座穿堤涵闸,拆除重建3座生产桥;对河道两岸堤顶路硬化,堤顶路硬化总长度为50.878㎞。通过本工程使该段河道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确保两岸耕地及村庄的防洪安全,完善马颊河防洪除涝体系。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招标主要内容:为马颊河大名县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所需水稳及沥青混凝土进行采购。
2.3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4 供货期:拟定于2024年11月10日到2024年12月15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5 供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的经营资格与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条例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30分至2024年10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万家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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