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监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监理招标已由 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文件以武数政审批[202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监理招标(二次)2.2 建设地点:武邑县城区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城区内总长约22.75公里的19条道路两侧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对欢龙渠、东排渠进行水系治理。排水管网改造主要包含更换排水管道及相关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水系治理主要包含埋设管道、渠道清淤等内容。2.5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8 00:00至2024-10-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董龙会联 系 方式:18931131935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80号中兴写字楼409室邮 箱:18931131935@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572922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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