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商品混凝土)
招标编号:CR12G-2024-YDHLSD1B-WZ00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3】8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为提升永定河行洪能力,消除永定河卢三段河道安全隐患,保障首都防洪安全,对永定河卢三段进行综合提升。项目北起三家店拦河闸,南至卢沟桥,治理范围涵盖门头沟、石景山及丰台三区,河道治理长度约17公里;工程对堤防进行加固,同步开展河道疏挖、实施岸坡绿化防护等配套工程。
我项目部为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第一标段),治理范围为三家店拦河闸至燕山水泥厂,河道治理长度约5.5公里(治理长度不包含庞村险工试验段),工作内容为卢上左堤防洪达标工程、永定河左堤加固堤内修复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自动化工程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立方米及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出具的2021年-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本章3.2项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竞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5月-2024年5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2年5月-2024年5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2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竞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竞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竞标人公章。
3.3竞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不低于竞标总价的1.5%,每包件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竞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竞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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