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5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荆门市部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项目名称
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荆门市部分)。
二、项目建设单位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入湖河流整治123.526公里,其中:新埠河25.63公里。沙港河2.815公里,李集河14.745公里,乌盆河3.21公里,殷家河29.395公里,双店渠4.711公里,郑家套河22.25公里,孙桥河2.477公里,广坪河10.498公里,官垱河7.795公里。泵站整治94座,其中:新建53座,拆除重建20座,更新改造21座。涵闸整治12座,其中:重建涵闸3座,更新改造9座。新建拦河堰3座,农桥维修1座。
(二)项目任务。通过对四湖流域荆门片区骨干河渠清淤疏浚、护岸护坡、堤防加固、防汛道路建设以及渠系建筑物整治等,提高四湖流域荆门片区的防洪排涝能力。
(三)项目规模及等级。殷家河、双店渠、官垱河、郑家套河、广坪河、孙桥河等河流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新埠河、沙港河、李集河、乌盆河等河流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孙桥河、官垱河、郑家套河、殷家河、广坪河、双店渠等治理河段堤防及穿堤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新埠河、沙港河、李集河、乌盆河堤防工程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四)项目总工期及总投资。本项目总工期24个月,总投资60224.88万元。
四、公众意见征求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诉求、分析评估风险因素,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单位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109号
联系人:罗拥军
电 话:0724-6083569
邮 箱:5558356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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