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3】3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债资金100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40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3】3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五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鼻河金象社区和大林村段。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翠屏区象鼻街道象鼻河1.16km,新建堤防400m,其中右岸新建堤防243m,桩号右O+000.00m ~0+243.020m,左岸新建堤防157m,桩号左O+000.00m~左0+157.403m;平整河道1.0km( O+000.00m~1+157.403m ),拆除改建人行桥一座。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①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图等工作,完成备案,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副职,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方案文本关键页)。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CPQSZ2024040005001
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附件: (招标)宜宾_招标文件_001.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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