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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4-03

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1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瓯市徐墩镇

2.3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2.4 工程概况: 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项目新建堤防( 护岸 ) 及旧堤加高总长 7.298km,其中新建堤防 5.748km、护岸 1.435km,旧堤加固提升 0.115km;新建排涝涵洞 7座、排涝涵管 27 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138.17万元。

2.5 招标范围: 闽江流域建溪建瓯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 工期:总工期: 730 日历天

2.6.1 计划设计工期:

2.6.1.1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按业主要求,分批陆续提交施工图纸等资料;

2.6.2 计划施工工期:

2.6.2.1 施工工期: 595 日历天;按业主的要求分批实施。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 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 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 规定, 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 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 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或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若同时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必须是勘察设计单位派出)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 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4 3 17 00 00 秒至 2024 4 11 23 00 00 秒通过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章上传至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伍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4 29 09 00 00 秒,投标人必须通过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91-83903256、1329591959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ggzyfw.fujian.gov.cn http:// ggzyfw.fj.gov.cn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139506901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1-87517287

传真:0591-87560944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瓯市水利局

地址:建瓯市瓯宁街道金瓯街27号电信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99-38333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屏东写字楼2层

联系电话:0591-83903256、1329591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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