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西溪河协兴镇太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西溪河协兴镇太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水函〔2023〕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协兴水务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水利领域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协兴水务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水函〔2023〕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佳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2.1.2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 。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修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等方式综合治理河长5.5km,建设起点为协兴镇先锋村,终点为协兴镇四新村,堤防建设长度1.7234km,其中左岸段堤防788.37m,上起太平桥,下至王家河拦水堰,右岸段堤防935.03m,上起太平桥,下至万春桥道路。其中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2.1.4 计划工期:270天。
2.1.5 招标范围: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2.2.2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 。
2.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修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等方式综合治理河长5.5km,建设起点为协兴镇先锋村,终点为协兴镇四新村,堤防建设长度1.7234km,其中左岸段堤防788.37m,上起太平桥,下至王家河拦水堰,右岸段堤防935.03m,上起太平桥,下至万春桥道路。其中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2.2.4 计划工期:270天。
2.2.5 招标范围: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þ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类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2 月7日00时00分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125.66.2.245:82/)—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现场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 电 话:0826-22221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42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协兴水务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佳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区新和街394号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4栋5层3号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龚先生 联 系 人: 崔先生
电 话: 0826-2412012 电 话: 1801061781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4 年 2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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