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顺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保定市顺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顺发改字〔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顺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贾西庄山洪沟河道清淤疏浚总长度约为0.8km,新建浆砌石墙式护岸1928m,修复漫水路宽4m,长40m;司仓山洪沟沟道清淤约0.8km,新建浆砌石墙式护岸3845m;宅仓山洪沟沟道清淤1.47km,新建浆砌石墙式护岸2268m。。2.1.3建设地点:顺平县(安阳镇贾西庄村、贾各庄村、南峪村、峰泉村、西白司城村、三角村、西安阳村,台鱼乡宅仓村、先锋村、柴各庄村、导务村)2.1.4施工工期:9个月;勘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2.1.5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由各成员单位累加)
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1年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 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将本项目施工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委托给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预留份额不少于40%,委托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不少于60%,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特别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半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缴纳社保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方案分别核定资质和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招标人负总责。本次招标组成每个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包含牵头人及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9:00至2024-0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顺平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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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顺平县浦阳镇联谊路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国防路鑫馨家园3排2号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磊 | 联系人: | 顿经理 |
电话: | 0312-7622471 | 电话: | 0312-3919507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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