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密云区,起点为国道111,终点为石佛桥,道路全长约23公里(具体以实际长度为准)。
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23公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
2.4招标范围: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北京市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防洪影响评价编制与报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水利水电甲级专业资信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揽(或已完)一项公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于开标当日登陆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采用否决性惩戒;
3.5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 项目负责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5年防洪影响评价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
3.7 其他主要人员: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3年类似工作经验;担任过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技术服务人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月9日9 时00分至 2024 年1月 15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购买招标文件,按照如下步骤操作购买标书:登录中航招标网 (https://www.avicbid.com/),点击注册按钮,完成供应商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侧工具栏我要报名,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完成标书费缴纳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0日09:30,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0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http://jtw.beiji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60地块)3号楼
联 系 人:吴云鹏
电 话:010-555313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联 系 人:刘龙、汤曼、刘睿
电 话:13241913147、010-84892565/84892554
邮 箱:338445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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