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水县龙安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保定市涞水县龙安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比选人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保定市涞水县龙安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涞水县一渡镇、龙门乡。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主要对龙安山洪沟河道清淤9201米,修建护岸4133m;偏道子山洪沟河道清淤5436m,修建护岸4894m.
2.4 比选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及初步设计报批等相关内容。
2.5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2.6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涞水县水利站
地址:保定市涞水县
联 系 人:王常林
电 话:0312-4535303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
联系人:张会桃
电话:0311-8695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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