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 [202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涞水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涞水县赵各庄镇等乡镇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主要对蔡家井水库山洪沟河道清淤9836m,修建护岸5496m,小西河山洪沟河道清淤8522m,修建护岸7339m,福山口山洪沟河道清淤9400m.修建护岸3408m。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5 17:30至2024-01-03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01月18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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