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河南省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 已由 淅发改审批 〔 202 4 〕 308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 2410-411326-04-01-671885 ,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地方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 0%,招标人为 淅川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公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名称: 河南省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
2. 2、 项目编号: E4113261326001759
2.3、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及地方自筹资金 ;
2.4、 建设地点 :项目整体位于淅川县,治理范围为丹江鄂豫段,起点为丹源大坝,止点为 G209丹江大桥(老)处;
2.5 、工程规模: 堤防工程总长 17.20Km,护岸工程总长18.53Km,排涝涵闸17座,防汛道路22.517Km,拆除重建桥涵3座等。
2.6、招标范围: 各标段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7、 计划工期: 9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 及 标准;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 ;
第 1标段: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李营段、魏村段、毛坪段 (护岸工程)
第 2标段: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庙岭段
第 3标段: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毛坪段 (堤防工程) 、孙家铺段
第 4标段: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石庙湾段、贺家坡段
第 5标段:淅川县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上店段、磨峪湾段、信息化设备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 负责人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 须 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 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 5、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6 、投标人近三年度 ( 202 2 、 202 3 、 202 4 )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 5 年 1月份 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
3.7 、 依据财库 [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 (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
3.9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 记 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及 拟派 项目经理 )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0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对宛建 市 [202 5 ] 5 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 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11 、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 定标候选人 、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 定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分包转包 。
3.1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13、 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 定标候选人 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淅川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xichuan.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 ,责任自负。
4. 2 、 办理 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 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照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 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 4)保证金减半提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 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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