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和县永和1号调蓄池工程 已由 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阿地发改批〔2025〕2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和县水资源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新和县水资源总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 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和县城以北15km、G3012线以南、五一水库西侧 ;
2.2工程规模: 新建调蓄池1座,总库容984.9万m3,由引水部分、水库部分、放水部分、防洪工程组成。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规定,结合本工程区的灌溉方式,节水灌溉设计保证率取85%,地面灌溉保证率取75%;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1、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确认,审计经济签证,提交相应的造价审核报告,工程变更增项费用的审核;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③工程图纸变更造价审查、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等相关工作。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范围: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本、交付使用资产等。
2.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1750000.00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2.6质量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工期要求:
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出具完整的审核报告并通过决算批复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和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管理服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部认定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未信息登记的,则投标无效,附网页截图。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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