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徐州路—陆港东一街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
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所属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徐州路—陆港东一街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单包件;本次招标内容为机械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机械租赁业务。
(4)体系认证要求: 企业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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