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乐山高新区安谷镇杜家场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高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乐发改审批〔2023〕424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乐山市市本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工程在岷江与大渡河汇口右岸新建护岸堤4597米(上起大渡河右岸明星中央公园小区正门处下至龙溪河左岸已建护岸堤末端)。护岸堤不设防洪标准,工程为5级。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7.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7.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21 00:00至2023-12-2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21 00:00至2023-12-2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至少1人须具备建设招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带二维码可扫描查验的职称证、任职资格文件)。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人员证件原件备查,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505031556@qq.com。 |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电话 | 1350815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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