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1624-04-01-6464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河源市和平县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完成本勘察设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 ||
招标内容 | 治理河道总长度22.863千米,进行达标加固堤防长度25.712千米,拆除现状水陂,新建为水闸,新建雨水泵站2座。 | ||
工期(交货期) | 从勘察设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期限为60日历天,从勘察设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 ||
最高投标限价 | 587.96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 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在 2025 年3 月至5 月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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