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南沙段)燃气管道迁改工程防洪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南沙段)燃气管道迁改工程防洪评价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片区。根据设计方案,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南沙段)燃气管道迁改工程采用定向钻穿越十五涌、十六涌,合计约384米,管径为De400 材质为PE100聚乙烯管道。依据有关标准、规定及规划文件,编制本项目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南沙段)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判断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的影响,提出相关防治与补救措施。成果必须按照业主及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防洪评价的批复文件。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投标人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咨询服务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近三年(即从2020年5月至今)不少于2项已完成类似防洪评价服务项目的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南沙段)燃气管道迁改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报价应为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等。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开启报价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不含税金额报价最低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报价超出市场价,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4),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每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近三年(即从2020年5月至今)已完成的工程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3)、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 12 日 9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 邮编:511458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34680761
邮箱:zhongmh1@gdg.com.cn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
2023 年 6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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