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沙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宁县沙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赣水许可字〔2024〕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宁县沙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宁县新宁镇工业园区、南市村、凤口村、源口村。
2.2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7535822.6元;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及范围:整治河道长6.269km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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